一、 服務對象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係以照顧管理制度為基礎,服務對象皆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失智者,包括下列對象:
(一)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 失能身心障礙者。
(三) 55-64歲失能原住民。
(四)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五) 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
(六) 僅IADL失能之衰弱老人。
二、 服務項目
我們提供下列服務:
(1) 到宅提供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家事服務、安排居家式喘息照顧服務、安排沐浴車服務等。
(2) 串聯專業服務:安排及連繫社工服務、視情況會診整合居家醫事、護理、復能(含物理、職能治療及語言治療)專業照護服務。
(3) 環境安全及輔具評估: 評估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長照4包錢
長照2.0收費表
三、 長照特約單位連結
(不定期更新,如有疑問請來電諮詢,謝謝。)